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17-03-24
名 称:市安监局2017年工作要点
张安监〔2017〕17号
张家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市安监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区县安监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市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市安监局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界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2017年3月21日
市安监局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市局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以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以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目标,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着力堵塞安全监管和职业健康监管漏洞,着力加大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管体系、法规体系、防控体系、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一、办公室工作要点
1.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为各区县各部门做好上下沟通、协调服务。
2.严格请销假制度。机关干部职工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办公室建好请假台账,一季度一公布,力求达到公开、公开、公正。
3.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建立办公用品购置、管理、消耗及领用登记制度,一般性办公物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管理和配发。
4.加强单位公章管理。完善和落实《重要事项公章盖印登记制度》,建立专门的公章盖印登记薄,凡重大事项必须经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分别签字同意,方可盖印管理局公章,由办公室主任从严把关。
5.做好车辆管理。制定专门的《车辆管理和使用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车辆管理,实行用车申请和派车制度,严格按照出车地点、里程核定耗油及确定车辆返回时间。
6.做好接待工作。严格控制业务招待经费,实行就餐公函申请制度,因工作需要就餐时,必须有公函并填写就餐申请单,注明事由、接待对象、接待人员、就餐地点、招待标准等内容,交由办公室审核、备案。
7.抓好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网上学习,完成年度学习时间和内容。
8.抓好科室绩效量化管理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绩效量化考核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职责职能履行岗位职责,年终实施绩效考核打分排名,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9.做好服务保障。机关轮岗交流调整和变动后,及时调整好各科室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机关院内和办公场所的标示、标牌、政务公开、网络、电话等等办公设施的落实、规范和统一,营造良好办公环境。
10.做好网络维护工作。维护好我局门户网站和OA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协助各业务科室在网上办理行政许可,实时更新我局门户网站的内容,做到政务公开。
11.规范公文办理。进一步规范收文办文质量,办公室做到收文有记录、有出向、有提醒,发文要有审核、登记、存档,是公开的文件要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12.做好有关人事工作:
(1)完成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考核后续工作;
(2)完成各科室负责人和提拔人员的任免工作;
(3)完成干部职工工资晋级进档工作;
(4)完成干部职工“五险一金”标准核准工作;
(5)搞好人员招聘调配工作(想办法进1-3人);
(6)办理好人员调入借调有关手续;
(7)进一步清理规范干部职工档案;
(8)做好退休干部职工工作。
13.协调抓好党建工作。协调抓好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做好党建相关工作。
14.抓好新闻报道工作。统筹协调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写稿投稿,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到位。
15.做好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协调和数据上报,抓好“三联四建”“小康帮建”“社区联建”和驻村帮扶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继续大力培训党政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着力培育安全文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
2.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面推行“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执法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
3.用好政府购买技术服务。组织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开展送技术、送服务到企业活动,督促企业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4.进一步推动乡镇监管工作落实。修订完善《张家界市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加大对全市安全生产先进乡镇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指导力度,力争省级授牌保2争3。
5.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按照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配合办公室搞好职能整合。建立行政审批局监管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力争7月底行政审批进政务中心。
6.组织好执法质量年度考核。着手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7.推进“两张清单”制定和落实。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8.开展履责培训,着力提高责任意识和执法水平。2017年拟聘请省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法制办的领导、专家和局法律顾问给全市安监干部授课,以期准确理解、把握“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精神实质;
9.大力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在从业人员培训方面,尝试培训方式改革:以企业现场为课堂,以正反典型为教材,聘请市、区县监管人员、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现场授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0.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学习省、内外先进经验,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为继续保持我市安监系统直管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工作目标,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11.修订完善《张家界市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探索乡镇指导工作方法,注重过程管理,采取进企业、社区、村组、机关听、访、问、看、查全面反映政令是否畅通,责任是否到岗到位,同时,启动已授牌乡镇动态考核试点。
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为契机,积极推动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严格矿长(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落实。对照新《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大矿长履行职责的监管力度。
2.强化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逐级传递安全责任和压力,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煤矿安全责任体系。
3.开展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抽查。重点检查技术人员配备及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依法依规开采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情况、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情况、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加快淘汰落后小煤矿,继续做好去产能和关闭退出工作
4.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仍然摇摆不定、犹豫不决、等待观望的煤矿关闭退出,做到应关尽关早关快关。
5.继续主动跟踪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政策,争取专项资金支持,配合当地政府稳妥搞好国有煤矿破产改制相关后续工作。
6.继续及时跟进掌握7000万煤矿关闭奖励资金安排情况,争取资金最大支持。
三、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发生根源
7.严格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按照湘煤监监察函〔2017〕12号、湘安办明电〔2017〕10号、张安监[2017]5号等文件要求,严格煤矿分类处置,严格复工复产标准,严把复工复产关。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擅自复工复产行为,确保煤矿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8.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登记、治理、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强化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制度。实行隐患检查整改责任倒查制度。
9.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围绕查大系统、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技术专家,坚持检查与执法、发现隐患与整治隐患,进行一次煤矿企业全面安全“体检”,摸清煤矿基本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治理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发生。
10.严格监管执法,整合监管监察力量。继续开展市局、县局和常德煤监分局联合执法行动,全面完成局下达的监管执法案件移交任务。
11.强化监管,分级管控,继续实行驻矿检查盯守制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势态。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监管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该停的坚决停下来,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到位,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到位,做到真停真关真盯。
四、突出重大灾害治理,扎实推进瓦斯水害隐患治理攻坚
12.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严格瓦斯“零超限”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严格落实各项瓦斯管理安全措施。严格落实“以风定产”方针。保证按核定通风能力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安排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超头面生产。
13.继续推行政府购买技术服务的方式,推进“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综合治理”的水害防治措施,查清矿区水情,夯实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确保万无一失。
五、全面推进煤矿基层基础工作,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14.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为煤矿复产验收的前置条件,对达不到三级标准化标准的煤矿,不得批准恢复生产。今年争取1对矿井达到二级质量标准化标准。
15.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建设。煤矿企业必须按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障矿井基本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快采掘机械化改造,提高机械化水平,掘进装载全面实现机械化,力争今年2对矿井(湖南天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慈利县腊树垭煤矿、桑植县益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启动机械化采煤试点,1对矿井(桑植县益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益民煤矿)暗主斜井实现井下架空索道运送人员。
16.强力推进正规开采。生产矿井必须做到合理布局、正规开采,形成正规的生产水平、采区、回采工作面。
17.强化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协助法规科抓好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以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
1.树立“零死亡”理念。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纠正“矿山难免不死人”的错误认识,把“零死亡”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2.严格矿山安全标准化标准。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要以抓好张安监[2017]10号文件《张家界市非煤矿山主要地面建筑基本条件暂行规定》贯彻落实为突破口,按照“证照齐全有效、系统完善、管理规范、设施设备完好、现场有序、操作标准、持续改进”的标准,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地下非煤矿山创建安全标准化要以矿井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治理关键环节整治为重点。露天非煤矿山突出现场管理,要按照“设计开采、道路上顶、超前剥离、自上而下、台阶开采、机械作业”创建标准化,同时,张贴《开采顺序示意图》、《采场参数表》。全市计划树立6个标准化示范企业,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各2个,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其他企业要全面推进三级标准化建设。
3.强化矿山企业安全投入。矿山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规范安全费用的使用。
4.加强矿山企业技术管理和教育培训。要将矿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作为监管执法的主要内容。地下非煤矿山至少要配备采矿、地测、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各一名。露天非煤矿山至少要配备一名矿山专业技术人员。要突出抓好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值班调度人员、班组长等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促进“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所有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加强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完善师傅带徒弟和班前会、周例会、月度会制度,强化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
5.大力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非煤矿山企业要长期开展“反三违”行动,严格规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现“反三违”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秩序化。
6.加强外包队伍管理。树立“管承包商必须管承包商安全、业主的水平决定外包队伍的水平”的理念,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总局62令的要求,将外包队伍纳入企业统一管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遵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坚决予以辞退。
7.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促进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努力打造数字化矿山。地下非煤矿山要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充分发挥其应用的作用,提升科技保安能力。露天非煤矿山要试点安装实时视频监控系统,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露天非煤矿山全面推广。
二、以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为抓手,逐步实现精准化监管
8.强化执法意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并充分运用好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严管重罚、精准化监管,将依法治安融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去。
9.认真开展计划执法。全年开展计划执法非煤矿山企业7家。对于列入市安监局计划执法单位的矿山企业,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予以坚决打击。为提高执法实效性,可应用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方式开展计划执法,实现差异化、动态化、精准化监管。
10.规范执法行为。以贯彻执行《湖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手册》为抓手,提高非煤矿山监管人员办案能力,做到事前准备有方案,事中检查有文书,事后处置有复查和回复,加强依法行政,提高精准监管能力。
11.从严执法,树立法制权威。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企业、教育全行业”,让法律、法规、规章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凡是检查发现露天非煤矿山“一面墙”开采、高陡边坡管理措施不到位的;地下非煤矿山通风、提升系统问题突出,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的,顶板管理不到位的,必须进行立案处罚。
12.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将职业健康纳入到重点检查内容。
13.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对事故企业既要落实强制停产、跟踪隐患整改,更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按照《法恩法则》安全理论,每起伤亡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起轻微事故。相关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向前延伸,将轻伤以上事故纳入到事故调查分析的范畴,对事故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加强教育培训,开展警示教育。
三、以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力争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为着力点,继续推进关键环节专项整治
14.持续抓好整顿关闭攻坚克难工作。按照张安[2016]3号文件《张家界市2016-2018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2017年全市计划关闭非煤矿山12家(其中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各计划关闭3家)。我市已列入国家总局整顿的重点地区,要依法整合现有矿山,整顿关闭非法建设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
15.突出抓住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地下非煤矿山突出抓住突水、火灾、大面积冒顶片帮、跑车、中毒和窒息事故关键防范措施。开展地下矿山防止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井下有人作业不开主扇,掘进作业不局扇送风,采空区、盲巷管理不到位,不为下井人员配备自救器、不为每班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和应急管理不落实问题。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露天非煤矿山突出抓住边坡坍塌、爆炸事故关键防范措施。
16.强力推进采空区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有主”采空区的隐患治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设计组织开采及时处理采空区,大力推广充填法,严防产生新的采空区隐患。
17.推进与煤共(伴)生矿山专项整治。积极主动介入,关注与煤共(伴)生矿山动态,争取省里、市里、县里政策上资金上大力支持,整体关闭退出与煤共(伴)生矿山,尽快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确保与煤共(伴)生矿山社会稳定,不出现大的群众性上访事件。
18.突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加强节后复工复产、重要节假日、两会和党的十九大特殊防护期及汛期等重要时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19.加强长期停产矿山安全管理。严把复产安全条件关,停产6个月以上矿山,必须进行安全论证和安全现状评价。对于仍在停产的矿山企业,要严格履行停产期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停产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停产非煤矿山的巡查、暗访和督查,逐级逐矿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矿山真正做到停产。
20.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建立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强化隐患销号闭环管理。
四、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工作为前提,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21.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配合局法制行政审批科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22.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其制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各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重点岗位安全操作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23.建立责任追究制。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商约谈通报机制,强化工作问责,做到突出问题会商约谈、重要工作督查督办。
24.突出非煤矿山科技强安建设。根据国家总局下发淘汰目录和推广技术目录,强化督导,切实淘汰落后设备设施。积极推广适合小型非煤矿山的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科技强安,减少单班作业人数。
25.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湘安监函[2016]91号文件要求,禁止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出卖设计资质,严把设计质量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设计资质合法性审查,对设计编制单位资质真实性、合法性存疑的应主动与设计编制单位联系予以核实,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防新建和改扩建矿山先天不足。新建和改扩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在批复的施工期内不能完成施工项目的,应到相关部分履行延期手续。超过施工期限,长期停工的新建和改扩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履行报建手续,严禁擅自启动项目工程。
五、危化烟花工作要点
1.推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标识系统。一是在3月中下旬召开全市烟花爆竹产品流向标识系统推进会。二是5月1日前完成全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库存数量清点。三是5月10号之前完成现存烟花爆竹产品过渡流向标识码印制和粘贴。四是5月20日前,各批发公司要把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与流向防伪标签印制单位签订的《印制合同》复印件报市安监局审查。五是6月1日前流向防伪标签印制单位完成全部印制任务。六是6月15日以后各批发公司购进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全部贴上绑定生产厂家的流向防伪标签。
2.严厉执法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继续以监管执法为抓手,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强化执法力度。精心制订并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监管计划执法,确定10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作为计划执法对象,坚决对违法违规企业立案查处。二是随机抽查检查与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相结合,重点抽查检查延期换证企业。
3.制定危化和烟花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以涉及危化和烟花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省局和其他市州相关责任清单文件,编制危化和烟花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4.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监管。一是督促加油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守操作规程,特别是卸油等高危操作。二是联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加油站内乱停乱摆车辆、在加油站内吸烟等问题。
5.继续落实专项整治。一是巩固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全面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做好隐患整治扫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企业做好风险评估和管控工作。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结合省局文件制定我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3年行动实施方案。三是开展醇基燃料油经营、储存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打击取缔非法经营储存行为。
6.狠抓教育培训工作。举办危化和烟花爆竹行业培训班,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和企业一般岗位从业人员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从业条件。
六、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积极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1.落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将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把工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
2.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专业指导、行业管理的责任,依法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促使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技术提升改造步伐,积极采用安全性能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
4.认真学习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139号),厘清监管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监管执法,全面推行执法软件,严格执行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痕迹化管理。
5.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和下级部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推动依法治安。
6.严格监管执法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认真组织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涉氨制冷液氨使用、粉尘防爆、高危粉尘、高毒物品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场所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7.深化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针对8家涉粉企业,突出作业场所作业人数、除尘系统、粉尘清扫等关键环节,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执法标准,增强对事故隐患整改的实效;重点抓好作业场所超过10人的粉尘涉爆企业,制定调度表格,实行专家组抽查会诊,推动区县建立一企一档,落实执法和整改措施;积极推动涉爆企业开展粉尘防爆技术培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8.深化涉氨制冷液氨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包装车间等区域氨直接蒸发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区域安全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两类重点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对5家涉氨企业全面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着力解决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管理、包装间、分割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超员作业的问题;解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氨制冷机房的氨泄漏报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9.继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工作。摸清酱腌菜生产企业底数,建立监管工作台账,以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工作力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六到位”活动,有效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10.因地制宜开展金属冶炼高温熔融和煤气作业区域等专项治理。针对高温熔融液体、冶金煤气等重点作业环节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专项督查,督促企业进行专项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1.积极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持续推动和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创建;积极探索规模以下企业创建标准化的方式与途径,推进企业逐步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每个区县(市经开区)不少于5家标准化企业。
12.及时宣传推广标准化建设成果。充分调动标准化一、二、三级企业的积极性,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亮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扩大推广创建面;坚持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大对创建企业的检查力度,对安全管理滑坡以及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及时撤销其标准化企业称号。
五、全面推进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13.积极推进工贸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六、强化专题业务培训
14.切实加强对县、乡二级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业务素质和水平。市局拟举办一期规模以上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业务专题培训班,积极推动每个区县(市经开区)举办一期对辖区企业、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专项治理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
七、发挥黑名单制度、约谈制度的作用
15.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进行挂牌督办,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要求,依法严肃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16、将不接受监管,拒不整改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范畴,协调各行业部门落实对黑名单企业的惩戒措施。
17.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发生事故的企业、属地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分析总结事故深层次原因,提高企业和政府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七、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
1.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项目,加大职业健康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中的比重,严格责任考核,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职业健康监管领导责任。
2.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畅通部门间沟通交流,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加强责任考核,促进各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4.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综合性防控。
二、深入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5.组织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群、QQ群等自媒体平台,持续深化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推进职业卫生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职业健康文化氛围。
6.各级监管部门要着力推动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工作,分层级举办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培训班,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班,并推动企业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
7.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和推行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培训机制,职业健康培训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30%。组织除高危行业外的其他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专题培训,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8.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对不履行“三同时”规定的企业依法查处,各区县全年立案查处数不少于3起。
9.在以往开展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对石材加工行业等企业尘毒危害治理。
四、不断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基础工作
10.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协调督促加强区县安监部门执法力量配置,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一体化机制,落实计划执法任务,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11.组织开展企业落实职业健康监管主体责任年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健康组织机构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履责情况,相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及标准贯彻落实情况。
12.根据国家总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摸清职业病危害的地区、行业、岗位、接触人群分布等基础信息。
13.加强工业园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继续深化开展创建和选树职业卫生管理先进企业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市区县引导区域内工业园区开展职业卫生示范创建。
14.大力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探索建立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能力。
四、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保障体系
15.推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诚信经营和行业自律,定期对相关建设项目的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建立评价和服务质量约谈和通报公示制度。
16.完善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查办法,严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查和许可工作,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提升技术报务质量,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17.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监管工作,启动建设张家界市职业健康信息化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全市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
八、综合协调工作要点
一、组织召开好全年工作会及季度形势分析会
1.2月底前,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
2.4月中旬,召开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
3.7月中旬,召开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
4.9月中旬,组织召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暨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
5.12月底,召开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安排部署岁末年初工作。
二、组织开展好巡察、督查
6.4月、9月,分别组织开展上、下半年安全生产巡察。
7.五一、十一、暑期、春节等重点时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安全综合督查,全年不少于4次。
8.7-8月,督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汛期安全综合督查。
三、推进旅游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9、3月底,组织召开全市旅游企业安全标准化动员会。尽早组织人员对纳入创建试点的10家旅游企业(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黄龙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百龙电梯公司、天子山索道公司、黄石寨索道公司;张家界大峡谷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宝峰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观光电车分公司、杨家界索道有限公司、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逐个开展创建指导。
10.10月中下旬,组织现场验收,并授牌。
四、做好考核及迎考工作
11.完成全市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拟定于11月中下旬完成对区县进行年度考核、12月中旬前完成对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考核;配合法制科于11月底完成对乡镇的考核抽查。积极调度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考核工作,11月中旬前完成,纳入对区县的年度考核。
12.10月底开始准备迎接省年度考核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确保迎省年度考核顺利、有序地进行,11月下旬迎接省考。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配合省安委办做好迎国考相关工作。
五、其它工作
13.3月底,结合考核要求配合相关科室做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文件下发工作;根据工作职责,积极统筹上报我市进展情况。
14.加强《张家界安全生产》的编印工作,力争全年印发12期以上。
15.做好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汇报的准备工作,全年分别不少于2次、4次。
16.及时提醒市政府领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遇突发事件,采取短信提醒等方式第一时间向领导报送工作重点;加强与市政府办的沟通联系,每季度按时收集市政府领导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带队检查资料一次,并统一整理成档。
17.加强内务管理,安委会、安委办发文严格核稿,规范行文;建立并登记好信息报送台账。
18.加强隐患督查督办,凡是以市安委办发函督办的,必须做到件件有回应。
19.跟踪做好已修订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印发工作。在省职责修订发布后,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并公布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明确监管职责,落实“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20.加强报表及各类工作小结、情况汇报的报送工作。目前,已明确的报表有3种,即每月3号之前报事故统计直报报表,月底之前报行政执法统计报表、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按时调度上报各类情况小结、汇报等。
21.依据省下发的考核细则,积极与全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将我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如职业健康监管的机构、人员配置等)纳入2017年度考核细则,促进工作落实。
22.做好《公共安全白皮书》的基础工作。
23.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一、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中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的会议精神
1.学习从中央到地方的纪委全会的会议精神,就是要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明确2017年从中央纪委、地方纪委主要是抓什么、怎么抓、什么是重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明白怎么做,才符合有关规定。
2.强化和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
二、修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
3.主要是根据局班子及其他领导分工和分管的科室就党风廉政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
4.经市局党组讨论研究后,以党组的文件下发。
5.制定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
6.定期向党组汇报,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
三、搞好警示教育
7.开设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课堂”,领导班子成员上课全年不少于两次;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条规;
8.邀请市纪委、检察院领导围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辅导;
9.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政宣传,增强安监队伍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四、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
10.对矿管一科、矿管二科、危化科、执法支队等重点岗位进行重点监督。
11.结合安监工作任务,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走访企业负责人,以抽查的方式,对安全生产事前执法、事故调查、行政许可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开展安全监管服务满意度测评;
五、对市局列入年度的执法企业进行巡访
12.向企业提供市安监局的举报电话;
13.执法人员和被重点监督的岗位人员在对企业执法和办理相关业务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的情况。
14.收集企业的有关信息,比如意见或建议,怎么更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等问题。
六、继续加强对机关工作作风建设
15.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管理。
16.继续严格执行有关作风的规定:如“六个一免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事的规定。
17.监督“三公”经费定期公开公布。
18.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查岗,确保机关干部在职在岗。
19.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统筹处理,把好用车关,开展节假日监督检查,确保车辆使用合理使用。
七、加强对市委张办发[2014]18号文件执行力度的监督
20.对被2016年度因安全生产“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的单位个人,各区县是否按照张办发[201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到位。
21.区县安委要将张办发[2014]18号文件的执行情况以书面的方式上报市安监局纪检组。
八、进行约谈机制
22.对科室及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23.对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工作人员进行约谈。
十、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1.全市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较去年要有所提高,全省排名要有所晋位,办理数量和处罚金额要有所增加。全市安监系统办案数量不少于66件,其中市局办案数量不少于18件(矿管科8件、危化科6件、职业健康2件、应急救援2件),武陵源区6件,永定区、桑植县、慈利县不少于14起。
2.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在2月底召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座谈会。讨论2017年执法监察工作,修订《张家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执法质量考评办法》。
3.协助法制行政审批科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在3月份通过聘请专家讲授、组织1期全市执法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班。聘请专家重点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技巧、执法文书等执法知识进行专题培训。
4.以市局的名义,牵头在5、8月份分行业开展交叉执法检查。
5.全面运用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开展执法行为网上运行情况督查,作为年终执法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
6.加大对执法监察指导力度。对区县执法监察情况,每半年进行行一次督查。
7.及时办理上级交办或下级报请的行政处罚案件。
十一、应急救援工作要点
1.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促区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级备案工作。按法律法规要求,力争做到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率和录入率达100%。修订《张家界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张家界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强化应急执法工作。联合局业务科室和二级机构、区县局,对市局计划执法生产经营单位和部分区县局计划执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3. 计划到矿山救护队改革工作较好的市州进行调研,完成市矿山救护队改革任务,完善市矿山救护队的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
4.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做好市级、区县级、企业级应急演练。联系一家有一定规模、基础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市级应急演练活动。
5.推进市级和重点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推动张家界景区安全暨国家级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6.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做好应急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修订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完整性、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可行性、衔接性。
7.进行应急资源普查,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实物储备,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装备器材配备检查。
8.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与资源调用制度,建立应对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跨区域、跨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应急现场危害识别、监测与评估机制和专家技术咨询制度。